那是一個夏末秋初的上午,一位中年男子帶著一位新住民朋友前來申請中低收入老人補助。這位男子顯然對申請流程十分熟悉,在櫃檯前口若懸河地說著當事人的遭遇。每當我提問,他總是不等對方回答,便急著插話解釋。在詢問過程中,當我提到需附上原屬國的親屬關係證明時,他立刻口氣不悅地說:「你真的很沒有惻隱之心。」我平靜地回答:「不論是本國人或外國人,申請條件都是一樣的。」儘管如此,我仍先收下這位新住民朋友的申請,但經查證後,依然請她補齊相關證明再行送件。中秋節前,我接到這位中年男子的客訴電話,他揚言要去監察院告我瀆職,我只回敬他:「請便。」
承辦老人業務的經驗中,我遇過許多真正需要幫助的長輩。有一次,一位老太太來到櫃檯,沉默不語地坐在椅子上。我上前詢問,她用微弱的聲音回答:「先讓我喘一下。」一番了解後,才知道她老公住院了,她一大早先到醫院探視,再趕過來詢問看護補助。因證件不齊,無法馬上受理。考量到她從醫院來到這裡已是舟車勞頓,我便對她說:「婆婆,您把證件備齊後放在家裡,我下班後再過去拿。」
我並不是要說自己有多熱心,而是當我看到真正需要幫助的人時,我會伸出援手。所謂「法、理、情」,在合法的前提下,我會試圖彈性處理,因為這才是公務員服務的意義。
回想當初那位中年男子,一開口我的直覺就啟動了。那種傲慢的姿態,那並非真心助人應有的態度。他處處想表現自己很行、很懂,或許只是想在新住民朋友面前展現的偽裝。其實申請並不難,現在的公務員都是依法行政,有需要自己來辦就好,真的不需要由這些偽君子代辦,還藉機從中牟取利益。如果他們真有惻隱之心,就會協助如何照規定走,讓案件順利完成,而不是對著承辦人破口大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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