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走春加班的午間休息,同事突如其來地問我:「妳覺得自己具備擔任秘書室主任的能力嗎?」老實說,若以「社交應酬」或「對外長袖善舞」的標準來看,我自認能力確實不足。
從小到大,我從不是那個最亮眼、最出色的人。我的存在感,往往是透過「做了某些事」才逐漸在眾人目光中顯現。像是代表學校參加查字典比賽、在作文比賽中得名,或是因為一次有禮貌的表現被選為模範生。我似乎總得默默耕耘很久,才能像「路遙知馬力」般被察覺。因此,我總笑稱自己是屬於「曖曖內含光」的類型——像是一塊璞玉,需要遇到識貨的人,才能發覺其中的溫潤。
如果秘書室主任的職責是純粹的幕僚運作,專注於流程管理與後勤支援,我想我絕對能勝任。回想起在公所擔任圖書館館長時,面對記者會、歌唱比賽,我對工作分配與進度掌控游刃有餘;然而,要與藝術家們交際應酬,對我來說確實吃力。所幸當時我秉持誠懇,對方感受到我的真切,即便有些要求強人所難,他們多半也願意鼎力相助。那段經驗常讓我想到陳之藩所說的「得之於人者太多,出之於己者太少」,深感個人的力量微薄,一切都應謝天。
我從不畏懼挑戰。若因業務需求需要輪動,我絕不推辭;但我更希望的是遇到一位「懂我」的伯樂。我期盼被安置在一個能發揮所長的適當位置,而非僅僅是一顆為了政治佈局而隨時被挪動的棋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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