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同事聚餐,聊聊自己所遇到的事,處在同一個頻率,只要一開口,對方就會懂,聊起來就是開心。第一線服務做久了,面對難纏的民眾,多半有了自己應對解決的方法。當民眾遇到事情不能辦理時,無非就是指責政府不便民、不通融、不變通,似乎忘了自己才是導致案件無法完成受理的關鍵。他們不願承擔自己的疏忽,一味地責怪承辦人。我想,這正是為民服務最大的敗筆,養成了這些民眾「理所當然」的態度。
或許,承辦人的服務熱誠,就在每天應付這些「情勒大師」般的民眾時,一點一滴地消失殆盡。為了避免觸發民眾的怒火,我們也就只能以一句:「規定就是這樣」來擋駕。既然我們是依法行政,也不想再為他們多設想一分一毫。
我只能說,現在的為民服務已經做到無微不至,然而這也養大了民眾的胃口,他們把一切視為「理所當然」,完全不懂得感謝。當然,公務員做好服務是義務,我們也不是非要求得民眾的感謝不可。我所要強調的是一種彼此的尊重,這樣才能創造出雙贏的局面。承辦人面對無理民眾的忍氣吞聲,為的只是不想後續寫報告檢討,這不代表他們是錯的。
隨著時代進步,服務也日益朝便捷的方向前進,但這所有的服務,都建立在「依法行政」的前提上。當你想要鑽營不同的好處,任意破壞原有的規則,導致權益被取消時,那是你自己沒有看清楚或想仔細。請不要在發現利益消失時,才回過頭來質疑承辦人「不便民」。這就是第一線服務的日常。若精神與體力都耗在這種與「刁民」的對弈上,怎麼可能還能保有服務的熱誠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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