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的人事異動,又讓人摸不著頭緒。說穿了,升遷這件事沒什麼規則或道理可言,往往就是長官說了算;更別提什麼「蕭規曹隨」了,規矩隨時都在變。
回想我還沒拿到薦任資格的那段時間,當時升遷還有一定的脈絡可尋,比方說要通過高考、三等特考或升等考為優先考量,受過薦任訓合格的人通常會排除。但規矩是人訂的,有原則就會有例外。大約民國100 年左右,又推行人才交流,想當主任或秘書的人,得先去局裡歷練過,才能懂政策方向。沒想到改朝換代之後,這些規矩全都不算了,誰背後的靠山穩,誰就先出線。
經過這幾次的改朝換代,我更明白規矩是可以隨便被打破的。所以說,升遷這件事,能力高低有時反而不是重點,唯有在天時、地利、人和湊在一起時,機會才會真正降臨。
明白這些道理後,我的心境也變了。辛苦工作當然還是希望被肯定,但我始終抱持著「得之我幸,不得之我命」。做好份內的工作,是出於對自己的負責,而不是為了向誰交代。
或許在旁人眼中,會覺得我這樣埋頭苦幹很傻,也會心疼我付出的勞力,而我也確實曾感到無力與挫折。但只要工作順利完成了,那份隨之而來的讚賞與成就感,就是推動我繼續前行最純粹、也最真實的動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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