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公務機關中,學歷和考試種類,往往就是決定「門面」的標準。
初入公職時,我並沒有深刻體會。雖然在辦公室裡,大家都會問起畢業學校,聽到是國立大學畢業,都會豎起大拇指,覺得他們很厲害。在我那個年代,能考上大學已屬不易,國立大學畢業更是了不起。儘管學歷與工作能力不能完全劃上等號,但若就書面審查來看,高學歷自然是加分不少。
直到我第一次調職,到臺北市某機關面試時才有所領悟。面試官與我閒聊時,言下之意便是以我的學歷和考試等級,在這個單位只能做收發之類的工作。當時心裡雖有點受傷,但轉念一想,做收發「今日事今日畢」,其實很符合我對新婚生活的期待,也就不以為意。
感受最深的是在民國102年至103年間,那時我深陷水深火熱的職場,每日上網看行政院人事總處的「事求人」。我向中央單位投了不少履歷,卻都石沉大海。那時我才深刻體認到,公務機關對學歷的重視程度。但當時我已沒有多餘的時間與金錢再繼續深造。我曾計算過,某間私立大學研究所的學費,若兩年順利取得學位,也需花費將近四十萬。思前想後,終究是將這筆錢省了下來。
話說回來,現在上大學已是垂手可得,只要想唸,總有學校可讀;但想進入頂尖大學,仍須費上一番心力。縱使學歷與能力無法劃上等號,但若想進入公務單位,又有企圖心想往上升遷的人,我認為高學歷是必備條件之一。問我會後悔嗎?倒也沒有後悔。但我想給年輕人一個忠告:如果可以,投資在自己身上的遠比工作更重要。因為生命中每一次的選擇,都是在為未來的路鋪石墊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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