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時準備調職,看到北市各區公所釋出不少職缺。當這種情況發生時,通常便略知一二:那是各單位內部調整完畢後,釋放出沒人想承辦的職務內容。這是一種特別的作法,將大家不想要的集結成一個「屎缺」,讓想調動的人自投羅網——一種「姜太公釣魚,願者上鉤」的心態。又或者,開缺只是走程序,職位早已量身定做給特定人選。
對於想調動的人來說,有時是環境所逼,非異動不可。這時他們多半抱持「先求有再求好」的心態,能離開就先離開再說。反正「兵來將擋,水來土掩」,可謂是一種從容就義的精神。
我記得當初考量交通便利性,投了兩個區公所,都接到了面試通知。其中一個公所只有兩位應試者,面試官最後一個問題竟是問我可否加班。新婚的我怎麼可能頻繁加班?若加班是常態,我想我也沒必要跳這個火坑。於是我如實回答:「若是因業務需要,可以配合加班;但若要求每天加班,則會有困難。」結果面試官語帶敵意地笑著說:「是不是要每天加班,是看個人的工作能力。」我心想,即便雀屏中選,我也要好好考慮一下。後來,等我到另一個公所任職時,有次到體育處開會,和別區的承辦聊起,才證實那個缺其實早就內定了。
這幾年,公務機關的福利已不如私人企業,錄取率逐年升高(報考的人大幅減少)。即便如此,考上後稍有不順心便辭職的人也大有人在。前幾個月有篇報導稱:「公務員是政客的工具」,讓我心有戚戚焉。《公務員服務法》的立法意旨,「在於確保公務員能專心於本職工作,公正無私地執行公務,並維護政府的信譽」。然而,現在的公務員多半是配合上面的政策,只能選擇服從。不配合者,往往被調離現職。所謂「道不同不相為謀」,這也不失為一個安身立命的「好出路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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