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道為什麼,在我的認知與經歷中,「里長」似乎鮮少是那種純粹的善男信女。當然,好的里長一定有,但在我的工作範疇內,遇到的多半不是什麼易與之輩。這也是我一直很排斥擔任「里幹事」的原因——那種「秀才遇到兵,有理說不清」的溝通困境,實在令人心累。
我在公所的時間不算長,轄內的里長人數也不多,但只要遇上一、兩位難搞的,就足以讓工作苦不堪言。民國 103 年 7 月,我從社會課轉回民政課,承辦的業務與里長息息相關。前半年還在摸索,日子還算平靜;到了 104 年,光是為了「除草」這件事,我就被兩位里長搞到暈頭轉向。
為什麼前任都沒事,到我接手時就風波不斷?答案很簡單:因為廠商換了,而且不願再讓里長像以前那樣「為所欲為」。
一開始是因為廠商不熟悉路線,我依慣例請里長帶路。大部分里長會照圖施作,但少數幾位卻動起歪腦筋,常要求廠商多割一些不在合約圖說上的路段,甚至要求另闢新徑,導致驗收時對不起來。從年初開始,我就在廠商與里長之間疲於奔命地溝通。因為廠商堅持照圖施作,里長便老羞成怒、拒絕在紀錄上簽名,導致驗收卡關。
為了不被里長牽制,我決定跳過他們的「帶路」,親自督工、拍照存證,並回頭檢討契約的合理性。這才勉強解套。
這件事只是冰山一角。或許是我運氣不好,碰到的盡是些愛佔公家便宜的人。這也讓我對這個群體始終抱持著審慎、甚至帶點「有色眼鏡」的眼光。在這些互動中,我感受到更多的是為了個人利益的算計,而非真心實意地為里民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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