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務生涯將近三十年,其中有三分之一的時光都留給了戶政事務所。仔細回想,為什麼當年的我,會在那裡待了整整九年而未曾想過調職?那是我最精華的大好青春,直到結婚才選擇離開。
最直接的原因,或許就是「離家近」。那時不論有沒有交通工具,走路大約三十分鐘就能到。當年丁等特考錄取,月薪才兩萬四千多元,扣除交通與伙食費後所剩無幾,實在沒有太多向外發展的誘因。加上對業務日漸熟悉,除了偶爾工作不順會萌生退意,大部分時間都缺乏到外面世界闖蕩的動力。
但現在回頭看,我反而覺得年輕時真的可以「多方嘗試」。雖然這常被視為穩定性不高的表現,但如果是有計劃、有目的地調職,每一跨出的一步都是在追求理想,那就是一份值得的自我投資。這樣做,才不會讓自己永遠受困在同一個系統的窠臼裡,看事情的眼光也會變得不同。
我很慶幸,自己在那時因為結婚而毅然選擇跨入不同性質的單位。雖然之後為了家庭因素輾轉換了幾個地方,但也因此接觸了各種業務面向。經歷了這些起伏,最後才來到這個看似能讓我安穩做到退休的處所。
公職路很長,真的不要為自己設限。如果心裡決定了要出走,就請肯定自我的價值,大步邁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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